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必须造成了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