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
2026年02月10日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称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的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按照现代刑法的个人责任原则,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因此,当危害结果已经发生,要使某人对这一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这一结果是他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正确理解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问题,对于正确解决刑事责任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联系
这种联系在于:其一,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其二,因果关系具有相对性;其三,因果关系具有顺序性;其四,因果关系具有条件性;其五,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因果关系的形式是复杂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亦然。犯罪形式的复杂性决定了刑法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因果关系可分为以下三种:①单独的因果关系;②竞合的因果关系;③介入的因果关系。(https://www.daowen.com)
(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的区别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首先,范围的特定性;其次,内容的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