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和其他毒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情形:①走私毒品,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管,此外,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禁品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也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②贩卖毒品,是指在境内非法转手倒卖或者销售自行制造的毒品;③运输毒品,是指自身或者利用他人携带,或者伪装后以合法形式交邮政、交通部门邮寄、托运毒品;④制造毒品,是指非法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毒品,或者用化学合成方法加工、配制毒品。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均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的,以本罪论处。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毒品数量之所以应当累计计算,是因为毒品犯罪是以毒品数量为定罪量刑标准的,只有累计计算才能对毒品犯罪正确地定罪量刑。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按照这一规定,从被查获的毒品的实际数量计算,对查获的掺入非毒成分的毒品不作提纯计算。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大,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大麻油5千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吗啡100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5000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10000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5000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咖啡因200千克以上;罂粟壳200千克以上;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③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④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⑤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②大麻油1千克以上不满5千克,大麻脂2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以上不满150千克;③可卡因10克以上不满50克;④吗啡20克以上不满100克;⑤度冷丁(杜冷丁)50克以上不满250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500支以上不满2500支,50mg/支规格的1000支以上不满5000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2000片以上不满10000片,50mg/片规格的1000片以上不满5000片);⑥盐酸二氢埃托啡2毫克以上不满10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100支(片)以上不满500支(片)];⑦咖啡因50千克以上不满200千克;⑧罂粟壳50千克以上不满200千克;⑨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第四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以上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②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③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④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⑤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五款规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款规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