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在对犯罪未遂处罚的时候,首先要确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来说,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如果综合全部案情看,其法益侵害性并不比既遂轻,未遂情节在全部情节中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案件的危害程度时,就可以决定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在对未遂犯处罚时,要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因素。

从客观上说,要看犯罪的性质,以及未遂行为距离犯罪完成的远近程度。此外,未遂行为距离犯罪完成远近程度的不同,不仅反映了行为的不同危害程度,而且表现出犯罪意图实现的不同程度。所以,在对犯罪未遂处罚时要予以考虑。(https://www.daowen.com)

从主观上说,要看犯罪意志的坚决程度。犯罪未遂都是犯罪意志被抑制,但未遂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人犯罪意志的坚决程度有所不同:犯罪意志坚决顽强的,其主观恶性大;犯罪意志比较脆弱的,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对此,在对犯罪未遂处罚时也应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