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身权利中的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妇女和儿童。妇女是指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妇女和成年妇女。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女儿童。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采用欺骗、利诱等非强制性手段,将妇女、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以出卖为目的,用货币等从他人处先买下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卖给第三者换取钱财的行为。所谓接送与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分工实施藏匿、移送、接转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符合本罪客观方面的要件。至于拐卖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不影响以本罪论处。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必须具有出卖的目的。
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其他犯罪的,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认定。
(1)在拐卖过程中因殴打、捆绑等行为过失致伤害、死亡结果发生的,应以本罪论处。(https://www.daowen.com)
(2)因被害人反抗等原因而故意将被害人杀死或实施伤害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与本罪一起实行数罪并罚。
(3)奸淫(包括强奸)被拐卖的妇女或诱骗、强迫其卖淫的,应以本罪论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①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③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④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⑤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⑥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⑦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⑧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