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正常活动。行为人包庇的对象限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