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象竞合犯

一、想象竞合犯

(一)想象竞合犯的概念

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例如,某甲意图杀害某乙,向某乙开了一枪,结果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某甲的这一杀人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的适例。

(二)想象竞合犯的构成

1.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所谓一个犯罪行为,指基于一个犯意所实施的行为。想象竞合犯的一个行为并不限于故意的犯罪行为,即使是过失的犯罪行为也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所谓一个行为,从次数上讲,是一次行为,而不是多次行为;从形式上讲,一个行为可能是单一的动作,也可能是由一系列的动作组合而成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2.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

所谓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就是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其客观表现为一个行为造成数个实际的犯罪结果,这数个结果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一个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关系。数个犯罪在法条上没有任何瓜葛,而是由于犯罪人实施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从而使它们之间发生关联。

(三)想象竞合犯的处理

想象竞合犯因为一个行为而触犯数个罪名,在外观上来看,造成数个犯罪结果,具有数罪的特征。但由于想象竞合犯只有一个行为,若对其按数罪论,则势必违反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因此,刑法理论中对想象竞合犯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