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三十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 管理活动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此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