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三十四、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是指阻止和干扰解救工作的进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