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的类型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根据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的不同,刑法理论一般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

1.直接故意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有:第一,其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第二,其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https://www.daowen.com)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的构成因素有:第一,其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第二,其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的存在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①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发生;②行为人为实现一个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发生;③在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严重后果发生。

综上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都是犯罪的故意,两者在认识因素上都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有明确的认识,在意志因素上都要求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持排斥、反对的态度。这是两者的相同点。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认识因素、意志因素以及特定危害结果是否发生的意义等方面。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故意犯罪中的绝大多数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只有少数故意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放火罪、爆炸罪等,才既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也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

应当指出,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是一种最常见、最重要的分类方法,这种分类方法也是刑法总则规定犯罪故意时所采取的方法。除了这种分类方法以外,刑法理论还常常根据其他各种标准对犯罪故意另行分类,了解这些类型有助于我们深化对犯罪故意的认识和理解。以下是另行分类的要点:其一,根据认识内容及确定程度,将犯罪故意分为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其二,根据形成时间的长短,将犯罪故意分为预谋故意与突发故意。此外,有些学者根据行为人在行为时的意思,将犯罪故意分为事前故意与事后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