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