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渡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实施了上述犯罪的行为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