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和国有文物藏品的所有权。本罪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国有馆藏文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单位,且具有特定性,即只能是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非国有单位和个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犯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