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用、征收占用土地罪

二十三、非法批准征用、征收占用土地罪

非法批准征用、征收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征收占用土地,且情节严重。本罪的主体是有土地审批权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