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二十、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致使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遭受损坏,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使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遭受损坏。过失损坏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是正在使用中的各种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