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卖淫罪
2026年02月10日
一、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本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女性,但男性也能成为本罪的对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是指以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本罪而言,只处罚组织者,对一般从事卖淫者不以犯罪论处。本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便足以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款规定,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犯本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