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可以是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刑法修正案(三)第五条]规定,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