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违规制造、
销售枪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犯罪主体是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故而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犯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