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是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法定概念。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这里的“人”,一般指的是自然人,但是根据新刑法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因此,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还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去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二)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
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共同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都是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尽管在具体分工和表现形式上有差别,但是整体而言,他们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联系起来,每个人的行为都是这个整体行为的组成部分;三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共同犯罪的故意虽然和单独犯罪的故意有差别,但是同样包含了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https://www.daowen.com)
就认识因素而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各个共同犯罪人都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第二,各个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的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主观上有犯意,而且有犯意的联系,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就意志因素而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各个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的。
第二,各个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