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飞行事故罪

四十、重大飞行 事故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与飞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包括驾驶人员、飞行机械人员、乘务人员、航空器维修人员、航空调度人员等。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犯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