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2026年02月10日
二、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现代各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中存在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双罚制,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代表人、主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处以刑罚;二是转嫁制,即单位犯罪的,只处罚单位而对直接责任人员不予处罚;三是代罚制,即单位犯罪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转嫁制和代罚制可统称为单罚制。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对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但是,当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单行刑法或附属刑法规范)另有规定不采取双罚制而采取单罚制的,则属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