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九、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行为。构成本罪必须达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程度,否则不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实施了本条犯罪的行为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