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罪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和国家财产所有权。所谓出口退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于在国内已征收税款的产品,在其出口时,将已征收税款予以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的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根据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至第三条的规定,所谓“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①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②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③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④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所谓“其他欺骗手段”,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①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②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③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④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所谓“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和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