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十七、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军事训练罪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