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信用证诈骗罪
2026年02月10日
五、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欺诈手段,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②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③骗取信用证的;④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规定,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