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
2026年02月10日
二、研究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犯罪阶段
犯罪阶段是指故意犯罪从形成、发展到结束的过程中先后所可能经历的阶段。如预谋犯罪阶段、预备犯罪阶段、着手与实行犯罪阶段、完成犯罪阶段等。犯罪阶段与犯罪停止形态有密切的关系。犯罪阶段与犯罪停止形态的不同之处在于:犯罪阶段表现的是犯罪行为的时间顺序,而犯罪停止形态体现的是犯罪行为在不同阶段所具有的特征。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定罪(https://www.daowen.com)
由于我国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形态,而不像一些外国刑法是在分则的某些个罪中分别规定犯罪未遂等形态,从逻辑上讲,刑法分则中每一种可直接故意实施的犯罪,都应当有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等犯罪形态。而且从每一种形态成立犯罪的意义上讲,这些形态都是犯罪。但实际情况或许并非如此。有些犯罪一经着手即为犯罪既遂,就很难成立未遂和中止。有的犯罪由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如果不是既遂形态而是未遂或预备形态,一般可不认定为犯罪,所以犯罪停止形态对区分罪与非罪具有一定的意义。
(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量刑
我国刑法对不同的故意犯罪停止形态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例如,对预备犯,规定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因此,研究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主要在于准确评价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犯罪人判处恰当的刑罚,否则可能会混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导致罚不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