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 一家连亡七命

7.1.8 一家连亡七命

湖南某观察,以举人大挑江苏知县,初到省,窘甚。后官盐城,与余戚杨秋岚先后任,踪迹颇密,故知之最悉。盖自任盐城后,宦况蒸蒸日上,历太守,至观察,办粮台,赏戴花翎,署两淮都转,加二品顶戴。数年间,不但宦途顺利,而拥有巨资,侨寓邗上,遂以票盐大得其利。膝下多男,一家眷属,席丰履厚,人望之真所谓富贵神仙。

戊辰,余于李彩臣都转处,同席见之,正四十许人也,其长子为同乡黄太守壻。后闻观察及其数子均暴亡,颇以为异。其知之者告余曰:“此中有因果,言之诚堪警世也。”因覶(luó)述云:

观察之长子某,早保候选府三品衔,盐务一切转运事悉归主持,筹划家务,算无遗策。观察爱其才言听计从,聘太守女,以年幼未成婚。太守人素忠厚。

一日,郡署失银五百,查知为老仆某所窃,遂被斥逐。旋恳太守推荐,太守曰:“念尔多年服役,尔自寻主,但能收录,荐之可也。”老仆即以观察为言,遂荐之往,亦甚信用。

无何,其子与太守女成婚,已历数月,老仆以蜚语密告其子曰:“小的在黄家多年,女之不贞,颇有所闻,各顾声名为是。”并云:“先令其归宁,断不可再接回也。”女已有孕,子亦不以为意,而深信仆语不疑,而不知仆特为窃银,恐女发之,女实抱不白之冤。子早有宠妾,亦明慧,以为千金之子断无此事,向夫主力辨其诬。大加呵斥而退。女归宁多日,欲返,其子坚拒之,不获,即嘱其弟代作休书,与太守言其故。太守愤极,即往理论,无如观察以子言、仆言先入,不能挽回。又相持数月,女诞生男,向观察家报喜,且云弥月必回家。观察一家置若罔闻。

女弥月后,知事不可为,一夜扼杀其儿,遂亦自缢身死,而观察未之知也。其蚤,即径到观察家为厉。观察见之,呼曰:“你们说不接大少奶,大少奶已回来矣。”女即借观察言曰:“我只要大家到案耳。”此时太守处人来,已传说昨夜事,知女已死。遂排香案告曰:“此总是我家误听人言之故,现先为尔立木主奉祀,即接尔柩回来,勿论何房得子,先为尔嗣。并为尔大作佛事超荐,虽万金不惜也。”未几,观察倒地。女即借言曰:“此全用不着,我的心迹须明也。”

连日,观察之长子、次子相继而亡。其老仆早病在床,但呼口痛不止。又次日,其三子死,则从旁下石者也。是夜,观察忽得暴病;次早,身亡。又数日,其次媳亦死。惟老仆迟至月余而死,日夜喊叫不绝,遍身肿烂,说者谓先受冥刑也。大约观察不应绝嗣,故以幼子延其宗。

噫,亦惨矣!余谓,老仆故为罪魁祸首,其长子亦太昏愦背谬,轻信谗言。或曰女实貌寝,则尤不应薄德似此。其次子、三子以不干己事,冒昧妄为,不能劝兄,又不能引避,曾其妾之不如。故妾独存,而二人莫恕。若观察者,身为家长,实可破除众论,独断独行,先接其妇归来,痛责其子,而严惩其仆,为妇赔罪,何事之不可挽回哉?而乃以先入之言为主,以致不堪收拾,故阴司亦莫宽其罪也。此为同治十一年事。相传扬州速报司极其神灵,其信然乎!

【译文】湖南某道台,以举人经过大挑(清制,挑选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一等的以知县用,二等的以教职用)被任命为江苏知县,初到省城,十分困窘。后来到盐城任职,与我的亲戚杨秋岚为前后任,二人交往颇为密切,因此杨秋岚对他的事迹最为熟悉。某自从担任盐城县县令后,官运蒸蒸日上,由太守,升至道台,办理粮台事务,朝廷赏戴花翎,代理两淮都转盐运使,加二品顶戴。几年间,他不但仕途顺利,而且拥有巨资,寓居扬州,于是凭借票盐(即凭盐票运销食盐之法)大获财利。其膝下多儿子,一家眷属,衣食丰厚,在人们眼中真是所谓的富贵神仙。

同治戊辰年(1868),我在都转盐运使李彩臣家中,与某道台同坐一席,曾见过他一面,当时他正四十来岁,他的长子是同乡黄知府的女婿。后来我听说某道台和他的几个儿子都突然死亡,心中觉得十分惊异。有知道事情真相的人告诉我说:“这其中有因果报应,说出来实在可以警戒世人。”于是,他为我详细讲述说:

道台的长子某,早年即被保举为候选知府三品衔,盐务及一切转运事务都由他主持。他筹划家务,算无遗策。道台喜爱儿子的才华,对他言听计从,为他聘定黄知府的女儿为妻,因年纪尚幼,未能成婚。黄知府为人素来忠厚。

一天,府衙中丢失了五百两银子,知府经过调查得知是某老仆所偷,便将老仆斥逐了。老仆随即恳求知府推荐,知府说:“念你服役多年,你自己寻找东家,只要东家肯收录,我就会为你推荐。”老仆便说某道台会收留,知府于是将其推荐到道台那里,老仆在那里也非常受信任。

不久,道台的长子与知府的女儿成婚,婚后几个月,老仆以诬蔑之语秘密告诉道台的长子说:“小的在黄家多年,他的女儿不贞洁,我颇有所闻,您应该顾及名声才是。”并说:“先让她返回娘家,此后断不可再接回来。”当时黄知府的女儿已经有孕在身,道台的长子也对此毫不在意,对老仆的话深信不疑,但他不知道这个老仆不过是因为偷窃银子一事,害怕被黄知府的女儿揭发,黄知府的女儿确实抱有不白之冤。道台的长子早有宠妾,其宠妾也聪明灵慧,认为黄知府的女儿作为千金小姐,断无此事,向其丈夫极力辩白其冤。其丈夫大加呵斥,她不得已退去。黄知府的女儿回到娘家多日后,想返回丈夫家中,丈夫坚决不同意,事情无果,其丈夫便嘱咐自己的弟弟代他写了一封休书,并向知府说明缘故。知府愤怒之极,随即前去理论,无奈道台听信了长子和仆人的话,先入为主,不能挽回。又相持了数月后,黄知府的女儿生下一个男孩,向道台家报喜,并说等女儿满月后,女儿必会带着孩子回家。道台一家置若罔闻。

黄知府的女儿产子满月后,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一天夜里扼杀了自己的孩子,然后自己也自缢而死了,而道台对此事还不知情。第二天早晨,黄知府女儿的鬼魂径直来到道台家作祟。道台看见后,呼唤下人说:“你们说不接大少奶奶,大少奶奶已经回来了。”黄知府女儿的鬼魂附在道台身上,借道台之口说:“我只要大家到案作证罢了。”此时黄知府那边已经派人过来,传说昨夜之事,道台这才知道黄知府的女儿已经死了。于是,道台摆下香案祷告说:“这总是我家误听人言的缘故,现在先为你设立牌位祭祀,随即我就派人接回你的灵柩来,不论哪一房有了儿子,我都会先将他立为你的继承人。并且为你大作佛事,超度你的亡灵,即使花费万金,也在所不惜。”过了一会儿,道台倒地,黄知府的女儿借道台之口说:“这全用不着,我的心迹必须表明。”

接连几天,道台的长子、次子相继死亡。那个老仆早已卧病在床,只是不停地大呼口痛。又过了一天,道台的三儿子也死了,这个儿子就是代作休书、从旁落井下石的人。当天夜里,道台忽得暴病;第二天早晨,身亡。又过了几天,他的二儿媳妇也死了。只有那个老仆拖延了一个多月才死,他日夜喊叫不停,遍身肿烂,有人说他是未死就已先受冥间的刑罚了。大概道台不应没有后代,所以上天让他的小儿子存活,来传宗接代。

唉,也太惨了!我认为,老仆固然是罪魁祸首,道台的长子也太昏愦悖谬,轻信谗言。有人说黄知府的女儿实在容貌丑陋,死后尤其不该这样苛刻地对待道台一家。道台的次子、三子本与此事无关,但他们冒昧妄为,不能劝阻兄长,又不能退身回避,连兄长的小妾都不如。所以此妾独存,而二人不能饶恕。至于道台,身为家长,实在可以力排众议,独自做出决定,先将大儿媳妇接回家中,然后痛责其子,严惩老仆,为大儿媳妇赔罪,那么有什么事情不能挽回呢?但他偏听偏信儿子、仆人的话,先入为主,以致事情不能收拾,因此阴司也不能宽恕他的罪过。这是发生在同治十一年(1872)的事情。相传扬州速报司极其灵验,看来确实如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