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2 妻子团圆
梅某,宁国宣城人也。当发逆窜扰时,举家陷入贼中。某单身逃寓如皋,几于乞食。迨贼氛肃清,即回本籍。昔之屋宇,一片焦土,无力起造,遂卖其地基于戚家,得其所有,作小经纪于九江、芜湖间。数年来,颇为顺利。自顾年近不惑,形影相吊,且数代单传,一线之延,有关宗祀,急谋续弦。
一日,于九江谋之友,并云:“但求宜男,面貌、门第皆弗计也。”其友曰:“事有适值其巧者。适有人欲鬻一妇,年约三十许,貌仅中人。而听其口音,似君同里。身价不昂,盍往观乎?苟合意,纳为小星,未为不可。”某闻系同乡,姑往见之,即其妻也,相视默然,不作一语。友从旁观之,曰:“是合意矣。”代为主持,身价银三十金交讫,肩舆载之归,复为夫妇如初,悲喜交集。
同人置酒为贺,席中有一友自汉镇来,问某:“有子乎?”答曰:“有一子,失时已五岁,今当十六岁矣。”友笑曰:“天下奇事,恐萃于君一门也。予在武昌城中某糖铺内,见一习业幼童,状貌颇肖君,问其姓,亦宣城梅氏。得非君之血脉,流落他省耶?”某闻言心动,择日与友买舟往访。至糖铺认之,形躯虽长,而面目尚约略可认,细加盘诘,子亦恍然忆是其父,相与抱头大哭。店主见之,嘱某带回,某酬以金,不受。由是父子偕返九江。
半月之间,夫妇父子,共庆团圆。人咸谓梅某有隐德之报。此同治七年冬月间事。友人言之凿凿,谅非虚语。况乱离之后,此等事亦所时有也。
【译文】梅某,是安徽宁国府宣城县人。当太平军流窜到宣城县侵扰百姓时,梅某全家陷落贼中。梅某只身一人逃到江苏如皋县寄居,几乎沦落到讨饭的地步。等逆贼被肃清后,梅某立即回到宣城。从前的房屋,已经化为焦土,梅某无力建造,便把地基卖给亲戚家,拿着得来的钱,往来于九江、芜湖等地之间做起了小生意。几年下来,颇为顺利。梅某考虑自己年近四十,孤身一人,并且家中数代单传,延续后代,关系到宗祀,急切打算续娶。
一天,梅某在九江的一个朋友家与朋友商议续弦之事,并说:“我只求对方能够生育男孩,面貌、门第等方面都不计较。”其友说:“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正巧有人想卖一个妇女,这个妇女大约三十岁,相貌中等。但听其口音,似乎是你的同乡。身价不贵,何不前去看看呢?你如果满意,纳为小妾,未必不可。”梅某听说妇女是自己的同乡,姑且前往一见,原来那个妇人就是自己的妻子。二人相视默然,不作一语。其友在旁边看见这种情形,说:“合你心意了。”便代为主持,交给卖方三十两身价银,用轿子将妇女抬回梅某家中。梅某与妻子又像从前一样成为夫妻,二人都悲喜交集。
梅某的朋友们都为其摆酒祝贺,酒席中有一个来自汉口镇的朋友,问梅某说:“您有儿子吗?”梅某说:“有一个儿子,失散时他已五岁,现今应当十六岁了。”这个友人笑着说:“天下的奇事,恐怕都要聚集到你一家之中了。我在武昌城中某糖铺内,看见一个幼童学徒,状貌非常像您,我问他姓什么,他说他也是宣城梅氏。这个幼童或许就是您的儿子,流落在外省的吧?”梅某闻言心动,选择了个日子,与友人乘船前往探访。梅某到了糖铺仔细辨认,见幼童身躯虽长,但面目尚可约略认识,细加盘问之下,幼童也恍然忆起对方就是自己的父亲,随即父子二人相互抱头大哭。店主看见此事,让梅某将儿子带回,梅某拿出银钱酬谢,店主不接受。于是父子二人一同返回九江。
半月之间,夫妇父子,共庆团圆。人们都说这是梅某的阴德之报。这是发生在同治七年(1868)冬月的事情。友人言之凿凿,想必应该不是虚构的故事。况且乱离之后,这种事也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