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8 翎枝某

7.2.18 翎枝某

嘉庆甲子以后,白莲教匪既平,海内静谧,军功保举,翎枝渐少。惟某明府,独戴蓝翎,遂以“翎枝某”呼之。性奢侈豪荡,历宰要缺,媚上诈民,财多益横。每遇宴客,珍馔满台,数杯后,辄骄态大作。无故呵责庖人;珍贵器皿,以箸夹之,连食抛掷于地,碎之勿惜也。尝招某客,客亦贵傲,酒数行,某骄态作。客曰:“馔实不佳,令人难以下箸,毋怪君怒,吾为主人出气。”言毕,两手掀翻食案,所陈磁玉玻璃一切器具,琤瑽作声,悉皆碎裂。大笑拂衣而去。某亦无可如何,座客快之。

又尝盛筵邀上官,着新制貂皮短后衣,自往厨下察视。新割牲悬柱,血污其衣。大怒,立呼役,即厨中杖之。杖毕,即解衣掷地云:“汝等分之可也。”凡服役者,喜则赏,怒则罚。故人畏其暴,亦贪其赏。后病笃,奄奄一息之时,自言:“作令二十年,倾人家,荡人产,所入数十万,今安在哉?悔亦迟也。”身后尚余一二万金,衣饰称足。乃鼠窃狗偷,旋化乌有。眷属回京,不久已居灰棚矣。

姚芙溪曰:余初来闽,谈者言其骄奢淫佚、挥霍暴殄,种种狂谬,非目睹者不信。尚有劣迹多端,琐屑不足道。洵纨绔中败类,别有肺肠者也。

【译文】嘉庆九年甲子(1804)以后,白莲教匪的叛乱既已平定,海内安定,因军功受到保举而赏戴花翎的武官也渐渐减少。只有某县令,还带着蓝翎的官帽,于是人们称呼他为“翎枝某”。翎枝某生性奢侈放荡,历任重要县份的县令,他谄媚上级,勒诈百姓,其财产多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他每次设宴招待客人,宴席上都摆满珍贵的菜肴,饮酒数杯之后,他便大露骄横之态。有时无缘无故地呵责厨师,有时用筷子夹住珍贵器皿,连器皿中的食物一同抛掷在地上,即使摔碎了,也不觉得可惜。有一次,他招待某位客人,这位客人也是尊贵高傲之人,酒过数巡,翎枝某大露骄横之态。客人说:“菜肴实在不好,让人难以下筷,难怪您要生气,我替您这位主人出气。”说罢,两手掀翻摆满食物的桌子,桌上所陈列的瓷、玉、玻璃一切器具,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全都摔碎了。客人大笑着拂衣而去。翎枝某也无可奈何,座中的客人都为此感到快意。

他又曾摆下丰盛的筵席邀请上官,他穿着新制的貂皮短后衣,亲自去厨房察视。厨房的梁柱上悬挂着新宰杀的牲畜,牲畜上的血滴下来玷污了他的衣服。他十分愤怒,立即呼来差役,命差役在厨房中杖责厨师。等差役打完厨师,他便解下衣服,扔在地上说:“你们可以把它分了。”凡是对待服役之人,他高兴时就大加赏赐,动怒时就严加惩罚。因此人们都畏惧他的严厉,但也贪恋他的赏赐。后来,翎枝某病危,奄奄一息时,他自言自语:“我做了二十年县令,弄得有些人倾家荡产,我弄到的那数十万金,如今在哪里呢?后悔也晚了。”他死后,其家中尚余一二万两银子,衣饰丰足。但由于被下人们偷盗,很快化为乌有。其眷属回到京城,不久就已住在灰顶的小房子里了。

姚芙溪说:我初来福建时,听见谈论者说起他骄奢淫逸、挥霍暴殄,种种狂谬行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不会相信。翎枝某还有很多劣迹,细小琐碎得不值一提。他实在是富贵子弟中的败类,别有一副肺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