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5 徐州大案
道光三年,吴门有逆伦重案,将请王命。提犯出,则男妇二人也,知为因奸谋逆重案。时官厅有自徐州解案来者,述其致死破案之由,因得尽闻其详。
逆妇,徐州人,有姿色,夫死依姑以居。姑年迈,目双瞽。妇孀居不能贞,乘隙与邻右某通,两情缱绻,有婚嫁之约。乡里皆知,惟碍其姑不能逞。二人奸情如火,媒孽遂生。顾念以他法致之死,形迹易彰。家有小楼,遂引姑登其上,而去其梯,转于楼下唤姑;姑不知梯已去,仓卒蹈空,遂殒绝于地。妇复其梯,而故号呼乞救。迨邻里闻声四集,姑已不能言;咸以为下梯错步,咎其媳之不为扶持而已,初不疑其有他也。
自后遂与奸夫昼夜往来,无复顾忌;而死者顾屡现形为祟。妇恒命小鬟至市,市冥镪。市人见鬟来频速,戏问之曰:“汝家日日市此何为?”鬟初不答,后日益狎习。一日收其资而弗予货,曰:“汝家究何以日日市此?弗告我,无楮锭给汝矣。”鬟为不得已者而告曰:“无他,一日不烧纸锭,我老奶奶即出现耳。”又小语曰:“老奶奶生虽双瞽,死而有灵,甚可怪也。”市人奇其言,因穷诘之,秘弗以告。遂持冥镪去。明日复来,则双眸含泪,告市人曰:“昨若久稽我。我奶奶谓我必在外饶舌,挞以重杖。”又曰:“奶奶尚可,某相公凶恶更甚。昨非老奶奶有灵,我毙杖下矣。”市人复细询其故。
某相公者,即奸夫某也。是日婢归,妇谓其久稽,操杖责之。适某自外至,谓妇曰:“此婢必与人饶舌。若久留之,必误我与若事。非去之,即卖之远方耳。”遂夺妇杖,代之责。杖欲下,忽若有掣其肘还击之者;杖凡三起,皆反击其肩。复闻姑灵床震动,遂弃杖而去。
婢既尽以杖己事语市人,又掩泣曰:“老奶奶死得苦,我今亦不复为之隐矣。”因尽吐其实。事遂显露,道路喧传。徐守及邑令畏其案重,不敢发。适林文忠公,观察淮海,廉得其事,饬县拏获,并置之法。
【译文】道光三年(1823),江苏发生了一起逆伦重案,官员将奏请皇帝批准后判处死刑。犯人被提出来,则是一名男子和一名妇人,众人知道这是因为奸情而导致谋逆的重案。当时官府中有个自徐州押解犯人而来的官员,讲述了致死破案的缘由,我于是得以详细知道了案件的经过。
逆妇,徐州人,有姿色,丈夫死后与婆婆一起居住生活。婆婆年老,双目失明。逆妇寡居,不能守节,乘机与邻居某私通,两情缠绵,有婚嫁之约。乡中之人都知道此事,二人只是碍于婆婆尚在不能得逞。二人奸情如火,遂生歹念。只是想着如果使用其他方法致婆婆于死地,形迹容易暴露。家中有座小楼,逆妇便领着婆婆登到楼上,而撤去梯子,转而在楼下呼唤婆婆。婆婆不知道梯子已被撤去,仓促之间一脚踩空,于是就这样跌落在地上摔死了。逆妇重新架上梯子,而故意呼号求人营救。等邻居们闻声赶到,妇人的婆婆已经不能说话了。众人都以为是她的婆婆下楼梯时不小心走错了步子而落地摔死,只责怪妇人不搀扶着婆婆而已,起初并不疑心有其他的缘故。
自此以后,妇人与奸夫日夜往来,不再有所顾忌。而死者的魂魄却屡屡现形作祟。妇人命丫鬟到集市上,买来纸钱焚烧。集市上的人见丫鬟频频来买纸钱,便开玩笑地问她道:“你家天天买这么多纸钱干什么?”起初丫鬟不答,日子久了店主更加戏弄于她。一天,店主收了钱而不给她货物,说:“你家究竟为何天天买纸钱?不告诉我,我一点纸钱也不给你。”丫鬟因为不得已而告诉店主说:“没有什么其他原因,一天不烧纸钱,我家死去的老奶奶就会出现。”又小声说:“我家老奶奶虽然双目失明,但死而有灵,十分奇怪。”店主听了丫鬟的话感到奇怪,于是反复追问,但丫鬟像是要保守秘密似地不再说话。于是,丫鬟拿着纸钱离去。第二天,丫鬟又来买纸钱,她双眼含泪告诉店主说:“昨天你长时间留下我说话。我家奶奶说我一定是在外边多嘴了,用棍子将我重重地责打了一顿。”又说:“我家奶奶尚可,某相公才更加凶恶。昨天如果不是老奶奶显灵,我就要被打死了。”店主又详细地询问缘故。
丫鬟口中所说的某相公,就是奸夫某。这天丫鬟回家,妇人说丫鬟在外久留,拿起棍子来就要责打。正巧奸夫某从外面进来,对妇人说:“这个丫头一定是在外边对人多嘴。如果留下她,久而久之,必然会误了你我的好事。不除掉她,也得卖到远方才行。”说罢,便夺过妇人手中的木棍,代替妇人责打。木棍将要落下时,他忽然觉得好像有人掣住了他的手肘使木棍还击到他自己的身上。他三次举起木棍,木棍都反击在他的肩膀上,这时他又听见婆婆的灵床震动,于是扔掉木棍离去。
丫鬟把奸夫某用木棍责打她的事告诉了店主,又掩面而泣道:“老奶奶死得冤枉,我现在也再不为他们隐瞒了。”于是全部吐露出实情。事情败露,满大街喧传。徐州知府及县令因为案情重大而有所顾虑,不敢上报。当时正逢林文忠公(林则徐)担任淮海道,访得其事,责令县官捉获了逆妇奸夫,并将二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