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5 县令荷校
2025年08月10日
7.4.25 县令荷校
陈炯斋曰:英德令陈寅,不习吏事。莅任数年,簿牒堆案,漫不省视。民有来讼者,命隶系之,不详报,亦不审结。两造人证,苦于拘押守候,先后波累,竟毙四十余人。其间罪应死者,什之二三;而无辜者,含冤入地矣。
后有被案者逸出赴省讦于大府,始褫职定罪,拟发军台。事闻,上以所拟乖谬,着将陈寅于省城枷号二月,满日发往伊犁,充当苦差,以为草菅人命者戒。命下,众皆以手加额,颂天子圣明,情法两申。而过陈寅前者,靡不指笑唾骂,以为快事。在嘉庆四年十一月,予老友窦向荣,曾目击,为予述之。
【译文】陈炯斋说:广东英德县县令陈寅,不熟悉政事。上任数年,簿册公文堆满桌案,漫不经心,不认真处理。百姓有来告状的,他便命差役将他关押起来,既不具文上报,也不审理结案。原被告双方的人证,苦于拘押等候,先后受到牵累,竟有四十多人丧命。其间真正有罪该死的人,不过十分之二三;其他无辜之人,都含冤而死了。
后来有被案件牵涉到的人逃出,前往省城报告大官,陈寅这才被革职定罪,判处发配充军。皇上听闻此事,觉得所判乖谬,命令将陈寅在省城戴枷示众二个月,期满再发配伊犁,充当苦差,以此作为对草菅人命者的警戒。圣旨下达后,众人都欢欣鼓舞、额手称庆,称颂天子圣明,情理法理兼备。凡是经过陈寅面前的人,无不指笑唾骂,觉得痛快。在嘉庆四年(1799)十一月,我的老朋友窦向荣,曾亲眼看见,并为我讲述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