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 同治七年三月十八日雷
皖城怀宁某媪孀居,一子年弱冠,貌甚朴愿。为某官傔(qiàn)从,服役勤慎,能得主人意。同治七年三月十八日夜漏二下,其子启户为主人瀹(yuè)茗。忽暴雷一声,击死,僵跽户外。媪闻之来,抚尸哭曰:“吾儿素朴愿,天乎冤哉!何罪而遭此惨也!”雷又震震有声。佥戒媪勿妄语,干神怒。雷乃止。
后有人言,其子曾盗贩陶器某甲钱五百文。甲夫妇诟怨,无以营生,俱投缳死。事已隔一年,雷始击之,尚是恕也。吁!以五百钱毙二命,天怒之烈,不亦宜乎!
按,此子盗某甲钱,岂其母不知也耶!观母之呼天鸣冤,且言无罪,是其平日貌为朴愿,不惟欺人,且直欺其母矣。而以五百钱毙二命,致干天罚。谚谓“雷惯击老实人”,信然!
【译文】安徽安庆府怀宁县,有一位寡居的老妇人,一个儿子二十岁左右,形貌看上去非常朴实厚道。在某位官员手下做侍从,干活勤勉谨慎,能够得到主人的欢心。同治七年(1868)三月十八日半夜二更时分,他的儿子开门为主人煮茶。忽然暴雷一声,他被雷电击死,直挺挺地跪在门外。老妇人听说了之后赶过来,抚摸着儿子的尸体哭着说:“我儿子一向忠厚老实,老天哪,真是冤枉啊!究竟犯了什么罪遭到这么惨烈的惩罚啊?”这时又开始有隆隆的雷声响起。人们都劝说老妇不要再乱说了,以免干犯神怒。雷声才停止。
后来,有人说,她的儿子曾经偷窃过贩卖陶器的某甲五百文钱。某甲夫妇诟骂怨恨,没有办法活下去,一时想不开都自缢而死。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雷电才将他击毙,还是对他的宽恕。哎!因为五百文钱,连丧两条人命,使上天如此强烈的愤怒,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按,这个儿子偷盗某甲的钱财,难道他母亲也不知道吗?观看他母亲对天喊冤的情形,直说没有犯罪,这样看来他平时外表忠厚老实,不但是欺骗别人,而且是欺骗母亲了。而因为五百文钱连丧两条人命,导致遭到上天的处罚。谚语说:“雷电喜欢击打老实人”,也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