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7 漳泉械斗

7.4.27 漳泉械斗

闽之滨海,漳泉数郡人,性皆重财轻生、剽悍好斗。凡剑棒、刀矛、藤牌、火铳诸器,家各有之。少不合意,纠众相角;盭(lì)夫一呼,从者如蚁。将斗,列兵家祠,所姓宗长,率族属男妇,群诣祖堂,椎牛告奠,歃血痛饮,大呼而出。两阵既对,矢石雨下,已而讙哗如雷,胜者为荣。斗既罢,视其死伤足相当者,置而不论;不足者,则倩人偿其数焉,名曰“顶凶身命”,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者,乃其常态。

尝有两亲翁不和而斗,死数不相当而再斗,度弗敌,适其女在母家,遂取其头,而以长竹贯之以泄忿,扬言曰:“汝家媳妇,又被我杀一人矣。”其顽悍似此。

乡愚窘迫之家,视其诸父诸昆,老废无能,有如赘疣,里中大姓,欲得顶凶,即举以售之。大姓酬之赀,或数十金,或数百金,无定值。两造鸣官,遂以蒇(chǎn)事,而其人亦乐为之用。盖念衰朽就木之年,于家何利,计惟一死,足裨后人;故往往舍身殉财,而元凶转漏网焉。官知其伪,或明告曰:“是狱具则若头落矣。何以为戋戋(jiān jiān)阿堵物,而自令若是耶?”当曰:“杀人抵死,我罪应尔也。”虽多方刑讯,终坚执如初。窥其意,非特殉利,殆将强汉自居,谓:“吐实负人实深。众且从而笑我恇怯,是足耻耳。”临刑引颈就戮,了无难色。而其子若弟,既得所售赀,或以卒岁,或以为婚嫁费,恬不为怪云。闻潮地接壤,亦染此习,所谓一气相感召也。安得廉明之长官,为之潜移默化哉!

【译文】福建沿海的漳州、泉州等几个府的百姓,生性都重财轻生、剽悍好斗。凡剑棒、刀矛、藤牌、火铳等武器,各家都有。稍不合意,就召集众人相斗;暴戾之人一呼,跟从者如蚁。将要斗殴之前,陈列兵器于宗祠,一姓宗长,率领族中的男女,一起到祖宗的灵堂前,杀牛告奠,歃血痛饮,大呼而出。双方相斗时,箭石如下雨一般,片刻喧哗如雷,胜者为荣。相斗结束,如果双方死伤的人数相当,就置之不论;如果相差较大,就让对方一人命抵偿其数,这称为“顶凶身命”。这些人视伏法受诛,像九头牛上少了一根牛毛一样微不足道,已经成为常态。

曾有两个亲家翁因不和而斗,双方死亡的人数不相当,于是再斗,一方估计难以斗过对方,正逢其女在娘家,便割下女子的头,用长竹竿贯穿以泄愤,扬言说:“你家的媳妇,又被我杀死一人了。”他们就是这样的顽劣凶悍。

乡愚窘迫之家,视其老废无能的父亲、兄弟,有如多余无用之物,乡中大姓,要求顶凶,他们就将这些老废无能的人推出来顶凶。大姓回赠一点钱,或数十两银子,或数百两银子,没有定价。双方各自报官,然后便息事宁人了,而这些老废无能的人也乐意出来为之顶凶。大概他们想着自己已到衰朽将死的年龄,对家庭没什么用处,筹划只有一死,还能使后人受益,因此他们往往为财舍命,而元凶却逃脱法网了。县官知道顶替者不是元凶,有时明白地告诉他们说:“一旦进入监狱,你们的人头就要落地了。何必为了这一点钱,而让自己落到这种地步呢?”当事者说:“杀人抵死,我是罪有应得。”即使多方刑讯,他们始终坚执如初。探察他们的心思,不只是为财舍命,大概也像以强汉自居,他们说:“我如果吐露实情,就大大辜负于人了。众人都会笑我胆怯,这太可耻了。”临刑时,引颈就戮,毫不犹豫。而这些人的儿子、兄弟,卖掉他们后得到了钱,或把这些钱用来添补生活,或用作婚嫁之费,安然处之,毫不觉得奇怪。我听说与此接壤的潮州,也沾染上了这种风气,这就是所谓的同属一类,气相感召。难道就没有廉明的长官,给予教导使他们潜移默化地改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