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0 王节妇林氏

7.3.20 王节妇林氏

江山节妇林氏,监生王耀南之妻也。幼读书,颇知礼义。年二十四,归王门。夫家赤贫,而林氏妆奁甚厚,无骄矜色,事姑以孝闻。不数年,夫死无子,氏守志靡他。戊午,贼窜江城。氏胞兄教职林实森,合门殉难。仅遗幼弟,甫七岁,被贼掳去。氏闻耗,尽鬻妆奁珠金,诣亲戚范某家,哭诉曰:“林氏阖门殉难,仅遗一藐孤,今复被掳。惟君入城,能赎此子,以续一线之延。”范慨允,竟以重赀赎得之。后氏姑弃世,氏竭力营丧葬事。姑遗一幼子,氏抚养之,复携养某氏室女。数年后,为叔成合卺礼。

林、王两姓宗祧,皆赖氏手存之。平日清操苦节,阖邑周知。氏室前有大古柏参天,邑乘载明季有鹤曾栖其树,女自号“柏鹤居”。其清介如此。

【译文】浙江江山县的节妇林氏,是监生王耀南的妻子。林氏自小读书,颇知礼义。二十四岁时,嫁到王家。丈夫家中极其贫穷,而林氏嫁妆丰厚,从无骄傲自负之色,侍奉婆婆以孝著称。没过几年,林氏的丈夫去世,林氏没有儿子,立志守节,绝不改嫁。咸丰戊午年(1858),太平贼流窜到江山县县城。林氏的亲哥哥,即担任教官的林实森,全家殉难。林家只留下一个幼童,即林氏的弟弟,刚满七岁,被贼匪掳去。林氏听到噩耗,卖掉全部的嫁妆、金银珠宝,来到亲戚范某家,哭诉说:“林氏一家全部殉难,只留下一个幼小的孤儿,现在又被贼人掳去。只有您入城,才能赎回此子,以延续林家的香火。”范某慨然答应,最终花重金赎回了林氏的弟弟。后来,林氏的婆婆去世,林氏尽力办理丧葬事宜。林氏的婆婆留有一个幼子,林氏抚养他长大,林氏又领养了某氏家一个未出嫁的女儿。数年后,为小叔子举办了婚礼。

林、王两姓的继承人,全赖林氏抚养得以保全。平日里,林氏操守清正、守节不移,全县共知。林氏的居室前有一株巨大的参天古柏,县志里记载明代时有一只仙鹤曾经栖居树上,林氏给自己的居室取名为“柏鹤居”。她就是这样的清正耿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