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 走无常
慈溪常有走无常者。道光初年,一圬(wū)者匠为之。每为人工作,必告曰:“如我猝倒,勿惊慌,逾时当苏。”问其事,则秘而不言。后有林姓厨司之子为之。同治年间,则俞某为之。
俞本慈大家,父兄皆庠序中人。某忽为冥役,言冥中勾人者,为阴无常,必与阳无常偕往,则能近,但不可预泄其事。亲友被摄者,反役之后,始言某某已死;其家探之,果信。阴无常,时与往来,家人不能见;而某如对客言语,其家习为常,不之惧。有时于卧室中相语,其妻亦安之。又言冥中摄人,皆用票据;惟孝子节妇,则城隍神以柬帖请之;节妇且以轿相迎,至庙则神为起敬。惟一日请某节妇,舆至庙门,忽堂下众役排卫,堂上神升坐,传呼节妇,如县官莅审状,与常时节妇之入异。神检簿,谓节妇曰:“汝守节若干年,颇清白。但有一过,汝知之乎?”妇曰:“有之。一日见犬合,为之心动。”神曰:“不但此也。”曰:“曾抱柱焉。”神曰:“然。”因于簿上,记“知过”二字,命退。此皆俞所述也。
夫妇之抱柱,岂有人见;其心动也,岂有人知?而神皆见之,知之。然则暗室中,可谓无见之者耶;一念之起,可谓无知之者耶?
咸丰辛酉十月,慈城被陷。壬戌四月,克复。俞某忽曰:“我见城隍神处,新又颁到一册子,恐慈人尚有劫。册中首名为陆某。”陆某者,邑西乡之土豪。道光辛丑,夷扰之时,陆某通夷,鱼肉乡里;官府拏办奸细,竟得漏网。及发逆至慈,陆某迎导,受伪贼为乡官,复肆荼毒。阖郡既克复,自知罪大恶极,投依江北岸夷人处,恃为渊薮。官吏不能提,乃伪以道府名帖,请之议善后。则欣然以舆来谒,至即缚之,立正法于道宪察院之堂下,夷人已不及救矣。此簿首名之验也。既而发逆再至慈,突入城中,见人辄杀,死者无数,则又遭一大劫。新册之颁,盖为此矣。
【译文】浙江慈溪县常有走无常(传说中以生魂进入阴府办事的人)的人。道光初年,一个泥瓦匠从事此业。每次为人工作,都要告诉对方说:“如果我忽然倒地,你不要惊慌,过一会儿我就能醒。”对方询问其事,泥瓦匠则秘而不言。后来一个林姓厨师的儿子从事此业。同治年间,则是俞某从事此业了。
俞家本是慈溪县的世家大族,俞某的父兄皆是府州县学里的生员。有一天,俞某忽然成了为阴司服役的人,他对家人说,阴间勾人魂魄的,叫阴无常,阴无常必须与阳无常一同前往,才能靠近临死之人,但不能提前泄露此事。亲友的魂魄被他勾去,他交差返回后,才说某某已死;他的家人前往死者家中探视,发现果然如此。阴无常,时常与俞某往来,但俞某的家人看不见;俞某与阴无常谈话就像与客人谈话一样,其家人也习以为常,并不觉得害怕。有时俞某在卧室中与阴无常谈话,其妻也安然处之。俞某又说阴司命他勾人魂魄,都有票据;唯有孝子节妇,是城隍神用请帖请去的。对于节妇,城隍神并且还会派差役以轿相迎,节妇到了城隍庙,城隍神会起身致敬。只有有一天,请某节妇,轿子到了城隍庙门,忽然堂下的众衙役分列成行,城隍神升堂入座,传呼节妇,其阵势就像县官升堂审案一样。这个节妇走进大堂时的神情与平常的节妇不同。城隍神检阅簿册,对节妇说:“你守节若干年,颇为清白。但有一个过错,你知道吗?”节妇说:“确实有一个过错。一天我看见两狗交配,心有所动。”城隍神说:“不只这一件事。”节妇说:“我曾抱柱摩擦。”城隍神说:“是这样。”城隍神于是在簿册上,记下“知过”二字,然后命节妇退出。这是俞某所讲述的。
话说节妇抱柱,难道有谁看见过吗?其心有动,难道有谁知道吗?但神灵对此却都看见并且知道了。既然这样,人在暗室之中独处的一言一行,难道就能说没有看见者吗?人的一念之起,难道就能说没有知晓者吗?
咸丰辛酉年(1861)十月,慈溪县城被太平军攻陷。壬戌年(1862)四月,被官军收复。俞某忽然说:“我看见城隍神那里,新近又颁布一本册子,恐怕慈溪人还会遭遇劫难。名册中的第一个人是陆某。”陆某是慈溪县西乡的土豪。道光辛丑年(1841),洋人侵扰慈溪时,陆某与洋人串通,欺凌残害乡里百姓;后来官府拿办奸细,陆某竟然漏网。等太平军攻陷慈溪时,陆某迎接引导,接受逆贼的委派担任伪乡官,又放肆地残虐百姓。等朝廷收复慈溪时,陆某自知罪大恶极,投靠到长江北岸的洋人那里,依仗洋人的势力作为巢穴。官吏不能对其捉拿审讯,便假托用道府的名帖,请陆某前来商议善后之事。于是陆某欣然乘轿前来拜谒,陆某一到,官吏就将其绑缚,立即正法于道台察院的堂下,洋人听说此事已经来不及营救了。这就是簿册上排名第一的人遭劫的验证。不久,太平军再次来到慈溪,攻入县城,见人便杀,死者无数,这又是慈溪人遭遇的一次大劫。城隍神处新近颁布的簿册,大概就是指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