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9 阅卷不可不慎
吴澥廷曰:家母舅邑庠生乐也筠先生,讳原纳,仅一子,名寅通。自少携带馆中,早应童子试,屡科文皆可人意,而屡不售。道光戊申,年二十矣。科试出场,阅其文,长题滚做,足以冠场,决其必获首选。而又被黜。急取落卷,两艺皆邀评奖,连圈满纸。因诗题官韵在四支诗中一联押用“姿”字,将“姿”字内“欠”字,误作“皮”字,似“婆”字,而特缺一点,旁加一大抹,遂弃不取。表弟见之,顿足大哭,遂呕血,一月而殂。母舅因此伤悼,逾年亦卒。
在阅卷者,因诗有误字,遂不信其文,黜之亦宜。然使果系出自倩代,何致不识“姿”字,何致写“婆”字,而作两点旁?乃左作两点,又作“皮”字,其为笔误,可想而知。不经细想,即行摈弃,以致伤人两命,且绝人嗣。其为无心之过,不亦大乎?
善哉朱咏斋,学院之试士也。不拘犯下、出韵、失黏、别字,有可原者,皆得凭文录取。而于覆试日,当堂训饬,分别掌责。受其责者,莫不感恩戴德。至今士林颂之。
【译文】吴澥廷说:我的舅舅乐也筠先生是县学生员,名原纳,只有一个儿子,名叫乐寅通。父亲在别人家设馆教读,乐寅通从小就跟随父亲读书,早年参加童子试,每科考试的作文都让人满意,但却屡次不中。道光戊申年(1848),乐寅通二十岁了。考完出场,其父阅读其文,字数众多,一气呵成,足以成为全场最佳,其父认为这次儿子的文章必然能获首选,然而又被黜落。其父急忙取来落选的试卷察看,两篇文章都获得评奖,连圈满纸。因诗题限用“四支”官韵,其诗中一联押用“姿”字,将“姿”字中的“欠”字旁,误写成“皮”字旁,“姿”字似“婆”字,而缺少一点,阅卷官在诗边加了一大抹,于是弃而不取。我的表弟见此,顿足大哭,于是吐血,一个月后死去。我舅舅因此伤心痛惜,一年后也去世了。
对于阅卷官来说,因诗中有误字,便不信考生的文章也能写好,将其黜落也是应该的。但如果真是出自代考,何致不识“姿”字,又何致写成“婆”字,而作两点旁呢?字的左边有两点,右边又作“皮”字,其为笔误,可想而知。阅卷官不经细想,就将考卷摈弃,以致伤害了两条人命,并且使人绝嗣。这样的无心之过,不也是太大了吗?
还是朱咏斋在学院考试士子时的做法好啊。他不拘犯下、出韵、失黏、别字,只要情有可原的,都会依据诗文的好坏录取,而在复试之日,当堂训饬,分别掌责。受到责罚的考生,无不感恩戴德。至今士子们仍在传颂他的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