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曾有高

7.6.1 曾有高

咸丰丁巳春杪,粤逆围攻建州,贼势猖獗,危城孔亟。忽有一人于城下语守者曰:“有机密事,欲面禀叩太守。”守者禀,其人短衣赤足,不持寸铁,援而上,自称楚人曾有高,为贼掳三年,不得出,今伺隙得逃,愿投诚。且云:“尚有数十人,亦愿归顺,欲与偕来;恐人多见疑,故暂止之。”又云:“贼现挖掘某处地道,离城不数丈,三四日可成。如不信,请置我于狱;不验,甘心就戮。”

太守刘云樵,察其人无凶状,颇信之,与之食,令薙(tì)发;详问贼中情形,对颇细。乃团练绅士,疑为奸细,请速杀之;且谓不杀此人,城中顷刻变为战场,守陴百姓,亦先欲溃散,语语偪(bī)勒挟制。一面竟擅行牵出,戮之府门外。太守难与固争。

三日后,某处地道之言果验,城几崩陷。绅士乃大悔,作佛事超度之。在绅士之恣肆误杀,固属非是;而太守优柔无据,亦失之懦弱矣。

【译文】咸丰丁巳年(1857)春末,太平军围攻建州府(今福建建瓯市),贼势猖獗,城池危急。忽然有一人在城下告诉守军说:“我有机密事,想要当面禀告叩见知府。”守军禀告知府,(知府同意),那人短衣光脚,手无寸铁,攀援而上,他自称是湖北人曾有高,被逆贼掳去三年,不能逃出,今日他乘机逃出,愿意投诚。并且说:“尚有数十人,也愿意归顺,他们打算与我一同前来,但害怕人多被疑,所以暂时没有这样做。”又说:“逆贼现在挖掘某处地道,离城不过数丈,三四天就可挖成。如果不信,请把我关入狱中;如果我说的话得不到验证,我甘心受死。”

知府刘云樵,观察此人并无凶恶之状,非常信任他,给予他食物,让他剃掉长发;并详细询问他贼中的情形,他都能细致对答。而团练士绅,疑心其为奸细,请知府速速杀掉此人;并且说不杀此人,城中顷刻就会变为战场,守城的百姓,也都想先行散去,言语之间对知府有逼迫挟制之意。一面竟擅自将此人拉出,将其杀死于府门外。知府也难以与他们抗争。

三天后,那人所说的某处地道的话果然应验,城墙几乎崩塌。于是士绅大为悔恨,作佛事超度他。士绅恣肆误杀,固然不对;但知府优柔寡断、没有立场,也不免性格太懦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