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3 河豚毒

8.1.23 河豚毒

医家张祥麟,字玉书,有声于时。求治者踵相接,日得金无数,家顿裕。而供馔之盛,可拟贵官。尤好杀生,鸡鸭鱼鳖,特杀以充庖者无虚日,虾蛤等更其小者。凡遇时鲜异味,必以先尝为快。一日出见河豚,则问厨丁:“何不市庖?”谓:“此似越宿物,或不宜食。”张怒曰:“此我素嗜,尔何知?”迫往市得六尾,烹以进。张呼弟与子同食,食时极口称美,独尽一器。有顷,子觉唇上微麻,以告张。张曰:“汝自心疑耳,我固无他也。”遂乘舆出诊,诊至第二家,忽谓舆夫曰:“速买橄榄来,河豚果有毒。”果至,初尚能嚼,顷之口渐不能张。舆夫急舁归。入门但呼麻甚,扶坐椅上,仅半时许,气绝矣。初死面如生,旋闻腹鸣如雷,遍体浮肿,色即如青靛,继而红,继而黑,则七窍流血焉。同治丁卯二月三日事也。

弟与子食,幸不多。张归时,均已吞粪水,故得不死。初以其余,馈戚之同嗜者顾某。时正欲食,闻张耗,即命弃去。工人某曰:“生死数也,食何害?”遂私取食。食且尽,少顷自觉舌如针刺,口渐收小。知有异,急自饮壶中溺。饮已大吐,遽昏绝。阅二日始醒。时有一猫,又食工人之余,即腹膨如鼓死。

按《谈苑》言:“河豚瞑目切齿,其状可恶。治之不中度,食多死。弃其肠与子,飞鸟不食,误食必死。”登州濒海人,取其白肉为脯。先以水净洗,复浸之,暴日中,上压重物,须四日乃去所压,傅以盐,再暴乃成。有李太守者,制不四日即去压,俄见其肉自盆跃出。其性烈如此,以故毒甚于漏脯。东坡“直得一死”之言,本是一时戏语。人奈何以口腹易躯命哉?若张医,则由恣意杀生所致耳。昔人言:“食肉不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余于是物亦云。

【译文】有一位医生名叫张祥麟,字玉书,在当时很有名气。请他治病的人排着队,每天获得的收入有很多,家中很快就富起来了。而每天吃饭时所陈设的菜肴,十分丰盛,堪比显贵的官员。尤其喜欢杀生,鸡鸭鱼鳖之类,专门杀了之后充作厨房食材,每天都是如此,没有中断过;虾子、蛤蜊等等更算是小的。凡是遇到时令新鲜的珍奇美味,必定是先要品尝到才觉得痛快。一天出门看见有人在卖河豚,就问厨房的家丁:“为什么不买了做来吃?”家丁说:“这个好像是隔夜的东西,可能不适合吃。”张祥麟生气地说:“这是我一直喜欢吃的,你知道什么?”强令家丁到集市上买了六条,烹煮了之后端上来吃。张祥麟叫弟弟和儿子一起吃,吃的时候,一直不停地称赞说是美味,自己一个人吃光了一盘。过了一会,儿子感觉嘴唇上有些麻,就告诉张祥麟。张祥麟说:“这是你自己心里有疑虑,我就没什么事。”于是乘坐轿子出门给人看病,在看到第二家的时候,忽然对轿夫说:“快去买些橄榄来,河豚果然有毒。”橄榄买回来,开始的时候还能咀嚼,片刻之后,嘴就渐渐无法张开了。轿夫急忙抬着他回家。进门之后一直喊叫说很麻,扶着他坐在椅子上,仅仅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就断气了。刚死的时候,面色像活人一样,然后听到他的肚子里有响声,像雷鸣一般,又全身浮肿,面色就变成了青蓝色,接着变成红色,又变成黑色,最后是七窍流血。这是同治丁卯年(1867)的事情。

弟弟和儿子吃的,幸好不多。张祥麟从外面被抬回来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吞服了粪水,所以得以不死。之前把剩余的河豚,也送给了同样喜欢吃河豚的亲戚顾某。顾某当时正准备吃,听说了张祥麟被毒死的消息,就命令厨工丢掉。一个工人说:“生死自有定数,吃了有什么关系呢?”于是,私下里拿过来吃了。快吃完的时候,不一会儿就感觉舌头像针扎的一般疼,嘴巴渐渐缩小。知道情况不对,就急忙自己喝了壶中的尿液。喝完之后,呕吐了很多,就昏过去了。过了两天才醒过来。当时有一只猫,又吃了工人吃剩下的河豚,当即腹部膨胀像鼓一样死掉了。

按,宋代孔平仲《谈苑》一书中记载:“河豚闭着眼睛、咬着牙齿,长相恐怖丑恶。如果处理不当,吃了之后往往会中毒而死。把河豚的鱼肠、鱼子丢弃,飞鸟都不会吃,如果不小心吃了必定被毒死。”山东登州府(今山东烟台)沿海一带的人,用河豚白色的肉做鱼干。先用水洗干净,然后浸泡,在阳光下暴晒,上面压上重物,须要四天才能去除所压的重物,然后撒上盐,再暴晒一次之后才算制作完成。有一位知府李大人,制作时还没到四天就去除了重物,只见河豚肉从盆里自己跳出来。河豚的特性如此顽强,所以毒性也是比雨水淋过的肉干还要厉害。苏东坡所说的“值得一死”,不过是一时的玩笑话。人们何苦要以口腹之欲来牺牲宝贵的生命呢?像张祥麟医生这样,则是由于肆无忌惮地杀生害命所感召的果报。古人说:“吃肉不吃马肝,未必是不懂得味道。”我对河豚也是这样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