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此地

三十年前此地

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东西。

今日重来白首,欲寻陈迹都迷。

〔三十二句〕父,指作者的父亲王益。兄,指作者的哥哥王安仁。东西,由东到西,即走动。景祐三年(1036),王安石十六岁,曾随父亲到过汴京。 〔今日句〕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四十八岁,神宗召他入京,准备变法。两次时间相距三十二年。

王安石于十六岁随王益到了汴京;次年,王益被任命为江宁府(今南京市)通判,又随父亲赴任。他十八岁时,王益去世,葬在南京,子孙就在那里安了家。嘉祐六年(1061),王安石任知制诰,时年四十一岁;八年,他母亲吴氏在汴京去世,他又扶柩回江宁居丧,一直到熙宁元年才再次入京。在这三十二年中,家庭生活有了重大的变化,自己的抱负又还没有什么指望,而转眼就将五十岁了。对于王安石这样一个人来说,感情上该有多么沉重的负担啊!然而表现在这两篇小诗中的今昔之感,却又非常含蓄,非常深沉。难怪苏轼后来游西太一宫时,对着写在墙壁上这两篇诗注视了很久,然后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赞赏说:“此老,野狐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