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体征的监测

一、神经体征的监测

神经体征的监测主要包括患者意识、眼部征象、体位、肌张力、肌力和反射等神经系统的情况。

(一)意识监测

意识是指人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状态的识别和觉察能力。正常人意识清醒,而意识清醒状态的维持,需要正常的大脑皮质及脑干网状结构不断地将各种内外感觉冲动,经丘脑广泛地投射到大脑皮质(即上行性网状激活系统)。若弥漫性大脑皮质或脑干网状结构发生损害或功能抑制时,均可引起意识障碍。

1.意识障碍程度分级 一般将意识障碍分为嗜睡、昏睡、浅昏迷和深昏迷4级。

(1)嗜睡:是意识障碍的早期表现,主要是意识清晰度水平的降低,精神萎靡,动作减少。患者持续地处于睡眠状态,能被唤醒,醒后基本能正常地交谈,尚能配合检查。刺激停止后又入睡。

(2)昏睡:意识清晰度水平较嗜睡降低,患者需较重的痛觉或较响的言语刺激方可唤醒,能做简短、模糊且不完全的答话,自发性言语少。当外界刺激停止后立即进入熟睡。

(3)浅昏迷:意识丧失,对强烈刺激(如压迫眶上缘)可有痛苦表情及躲避反应。无语言应对,并不能执行简单的命令,可有较少无意识的自发动作。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膝反射及生命体征无明显改变;

(4)深昏迷:自发性动作完全消失,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角膜反射、瞳孔对光反射及腱反射等均消失,巴宾斯基征持续阳性或跖反射消失,生命体征也常有改变。

2.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 GCS是英国苏格兰Glasgow医院神经外科医师Jenneff与Teasdale于1974年首先提出,在国际上已被广泛使用,特别是在颅脑损伤时作为总结诊治经验,相互比较、交流,预测预后与结果的依据。评定最高15分,最低3分,分数越低则说明脑损害的程度越重(表2-2)。

表2-2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

续 表

临床意义如下。

(1)评定急性颅脑损伤的轻重

1)轻型:伤后神志不清<20分钟,GCS为13~15分。

2)中型:伤后神志不清在20分钟至6小时,GCS为9~12分。

3)重型:伤后昏迷或再昏迷时间>6小时,GCS为3~8分。

可见,对于急性颅脑损伤患者,GCS计分越高,说明病情越轻;计分越低,则病情越重。

(2)监测病情变化的依据:对颅脑外伤、开颅术后或脑血管意外患者,在第一个24小时应每隔6小时评定1次,以后每日评定1次,1周后隔日评定1次,半个月后每周评定1次。GCS计分由低转高,提示病情好转;反之,则说明病情恶化。

(3)预测预后:“昏迷”GCS计分为无睁眼反应为1分,不能说出能理解的言词为≤2分,不能按吩咐动作≤5分,因此,昏迷的定义应为GCS1+2+5≤8分。如计分<8分者预后不良。伤后6小时内睁眼反应<3分者,有40%~50%的患者死亡或成为植物状态;伤后72小时运动反应仅1~2分者,死亡或成为植物状态的可能性大。

3.改良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liege coma scale,GLCS) GLCS于1985年由Born医师在格拉斯哥昏迷评分的基础上,考虑到GCS不够全面及脑干反应的重要性而编制(表2-3)。其临床意义同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有学者根据病例分析统计,认为其在估计预后中的准确率优于GCS。

表2-3 改良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CS)

4.特殊类型的意识障碍

(1)意识模糊(confusion):除意识清醒水平下降外,对周围环境的时间、地点、人物的定向力有障碍。对外界感受迟缓,反应不正确,答非所问,有错觉。

(2)谵妄(delirium):在意识清晰度下降的同时,精神状态不正常。有大量的错觉、幻觉,常躁动不安,定向力丧失,不能与周围环境建立正常的接触关系。

(3)自动症(automatism):患者貌似清醒,实与外界失去有意识的接触,可进行一些简单或复杂的动作,但过后对经过全无记忆。常为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的一种表现。

(4)去皮质综合征(decorticate或apallic syndrome):见于缺氧性脑病、皮质损害较广泛的脑血管病及外伤。患者能无意识地睁眼、闭眼,眼球能活动,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恢复,四肢肌张力增高,病理反射阳性。身体姿势为双上肢内收,肘、腕关节屈曲僵硬。

(5)去大脑强直(decerebrate rigidity):与去皮质综合征的区别是,本症四肢均为伸性强直。患者全身肌张力增高,上肢过伸强直,下肢过伸,内收并稍内旋,头后仰,严重时呈角弓反张状态,为中脑损伤所致。

(6)无动性缄默症(akinetic mutism):又称睁眼昏迷(coma vigil),为脑干上部或丘脑的网状激活系统有损害,而大脑半球及其传出通路则无病变。患者能注视检查者及周围的人,貌似觉醒(似醒非醒),但不能言语,不能活动。大小便失禁,肌肉松弛,无锥体束征。给予刺激也不能使其真正清醒。存在睡眠觉醒周期。

(7)闭锁综合征(locked-in syndrome):又称去传出状态(de-efferented state),见于脑桥基底部病变,如脑血管病、肿瘤等。患者四肢及脑桥以下脑神经均瘫痪,仅能以眼球上下运动示意与周围环境建立联系,因大脑半球及脑干被盖部的网状激活系统无损害,故意识保持清醒,但因身体不能动,不能言语,会被误认为昏迷(似昏非昏),应注意鉴别。脑电图正常有助于与真正的意识障碍相区别。

(8)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俗称“植物人”,系严重脑缺血缺氧所致的大脑皮质广泛性损害。患者表现为完全丧失对自身及周围环境的认知,但有睡眠-觉醒周期,下丘脑及脑干的自主功能完全或部分保存。

(二)眼部体征

1.瞳孔 昏迷患者如一侧瞳孔散大提示脑疝,这时要看患者呼吸是否深大,给予强刺激瞳孔散大,对侧肢体不动或四肢强直,多为颞叶钩回疝(或小脑幕切迹疝)。两侧瞳孔散大可见于乙醇、阿托品或奎宁中毒,以及中脑受损。昏迷患者一侧瞳孔缩小可能是霍纳综合征,要注意该侧颈动脉闭塞大块脑梗死或该侧丘脑、脑干病变。双侧瞳孔缩小可见于吗啡阿片类中毒、有机磷中毒及脑桥被盖部病损如脑桥出血。

2.眼底 注意有无视盘水肿、充血、苍白,动静脉直径比例,有无出血等。

3.眼球位置 要注意有无同向偏视、斜视或自发性眼震。从大脑的侧视中枢到脑干的侧视中枢是交叉的。交叉前的病变时,两眼向病灶侧的位置凝视,即双眼常偏向瘫痪肢体的对侧。交叉后的病变时(一侧脑桥病变时),两眼向病灶对侧注视,即双眼偏向瘫痪肢体的同侧。另外,还要注意,根据病变的性质是损毁性还是刺激性,双眼偏视的方向是不同的。在丘脑底部和中脑首端病损时,眼球可能转向内下方,患者好像在盯着自己的鼻尖看。下部脑干急性病变时可出现眼球水平或垂直性自发浮动现象,以水平性浮动多见,随着昏迷的加深则眼球浮动消失,而固定于正中位。将昏迷患者的头部轻轻地向两侧或前后转动,可见患者的双眼朝相反方向转动,保持眼球与身体其他部位的原先相对关系,称为眼球的张力性颈反射或玩偶眼球运动,在脑干广泛严重损害时,此反射不能引出。

4.对光反射 瞳孔对光反射的灵敏度与昏迷程度成正比,双眼的瞳孔对光反射消失时预后极差。

5.角膜反射 也是判断意识障碍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若角膜反射消失,说明昏迷程度较深,若只有一侧角膜反射消失,则提示同侧三叉神经的障碍或延髓病变。

(三)反射检查

检查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头眼运动反射、睫脊反射等可以确定脑干功能。各种深浅反射及病理反射检查可反映意识障碍的程度。

(四)体位及肌张力变化

有去大脑强直时,四肢持续或间歇地呈现伸展位,有时上肢取伸展位,而脊柱向背侧弯曲,头向后仰的所谓角弓反张姿势。这些体位的异常在中脑部上下丘出现断绝障碍时可以见到。两侧大脑皮质受累时,可见到去皮质强直状态,即头部前屈位,下肢内收屈曲,下肢伸直,有时下肢呈交叉位。两侧肌张力的差异有定位意义,肌张力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病情转归。

(五)运动功能障碍

要检查有无肢体瘫痪,偏瘫侧下肢常呈外旋位,足底疼痛刺激下肢回缩反应差或消失,可出现病理征,坠落试验将患者双上肢同时托起后突然放开任其坠落,瘫痪侧上肢坠落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