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

四、诊断

重症哮喘的早期诊断对于及时地制定治疗方案,防治病情的进一步加重,改善重症哮喘的预后,降低重症哮喘的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应该根据病史、发作的先兆、肺功能的改变果断地判断和处理,特别是有重症哮喘发作史的患者应予以高度警惕,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一)病史

曾有哮喘严重发作的患者往往能提供下列重要病史:如插管史、高碳酸血症、纵隔气肿、气胸及长期口服激素治疗仍需住院者。另外,存在心理疾病和不配合治疗的患者亦是重症哮喘的重要诊断线索。需要机械通气辅助呼吸的重度哮喘患者有发生死亡的可能。有激素依赖和长期应用β2-受体激动剂史,正在使用或刚刚停用糖皮质激素。曾因哮喘住院或近期的哮喘持续状态发作,发作频繁的不稳定性哮喘,并发慢性支气管炎,病情进行性加重在数天或数周以上。

(二)症状

患者气急逐渐加重,极度呼吸困难,端坐呼吸,讲话不连续,痰黏稠不易咳出;疲劳状态、易怒、心情焦躁、大汗淋漓;意识障碍、昏迷。

(三)体征

脱水貌、面色苍白、口唇发绀,胸锁乳突肌收缩、典型三凹征、胸廓过度膨胀、低血压、心率>120次/min、奇脉,哮鸣音减弱或消失则提示广泛的气道阻塞,病情危重。

(四)辅助检查

X线表现为肺过度充气,气胸或纵隔气肿。心电图呈肺性P波,电轴右偏,窦性心动过速。血气分析:pH<7.30,PaO2<60mmHg,PaCO2>50mmHg。

重症哮喘是指哮喘急性发作严重程度在重度和危重度状况,其判定标准见表11-1。

表11-1 哮喘急性发作严重程度分级

注:只要有符合某一严重程度的指标,即可提示为该级别的急性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