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不够科学

(二)评价标准不够科学

当前对于新型军事人才的培养还停留在面向机关和业务部门工作的模式上,还未提升到面向备战打仗这一层面,使得定性规定较多、定量标准较少,原则性要求多、刚性规定较少。具体表现在,通常对于人才的考核上只简单涉及德、能、勤、绩、体、廉等方面要求的细化,而对各项具体要求缺少考评标准的进一步量化,最终还是回到主观评判的老模式当中,产生的效果只能是停留在纸面上形式上的量化,而非科学的规范。同时对于不同专业、不同对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作战能力评价标准分析不够透彻具体,其区分度不高,也不便于具体实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