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审批立项

(一)申报审批立项

虽然根据《军事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军事职业教育课程建设“适应自媒体时代,鼓励全员自发参与”,但为了确保课程建设质量,统筹课程开发工作,《方案》同时规定,由军委训练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全军通用课程建设,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负责统筹本大单位范围内通用课程建设。军队院校、科研机构和训练机构结合主体任务和自身优势,转化建设特色在线课程。《方案》还规定,课程资源建设应围绕军事职业教育的培训格局来展开。因此,目前军事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多数采取立项建设的方式运行。无论是院校、部队,还是个人,要建设军事职业课程,均应根据部队建设需要提交课程资源建设申请,经过主管机关审批立项、明确建设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