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和禁忌证
2026年07月21日
二、适应证和禁忌证
1.手术适应证 胸椎的VATS手术的适应证较为广泛,与传统的开胸法胸椎手术适应证相当。目前,包括椎旁脓肿、胸椎间盘突出症、胸椎外伤、肿瘤畸形以及椎外疾病如哑铃状神经纤维鞘瘤(结合椎板切除)等疾病,在排除相关禁忌证后都可作为VATS的适应证,由此而涉及到的手术有椎旁脓肿切开引流术、椎间盘切除术、胸椎松解术、胸椎植骨融合术以及应用特殊内固定装置的畸形矫正术、胸椎固定术等。
胸椎侧凸畸形前路矫形VATS手术适应证如下。
(1)绝对适应证:①Cobb角40°~70° KingⅡ型、Ⅲ型、Ⅳ型的特发性脊柱侧凸,继发性腰段弯曲不超过中线;②Cobb角40°~70°进展性先天性胸椎侧凸;③先天性半椎体胸段畸形;④高位胸段代偿性弯曲;⑤前路椎间融合术后假关节形成。
(2)相对适应证:①Cobb角>70°僵硬性侧凸;②Cobb角>70°复合型先天性胸椎侧凸;③神经纤维瘤病伴脊柱胸椎侧凸;④Cobb角>60°的胸椎后凸畸形;⑤肺功能受损的神经肌源性胸椎侧凸。(https://www.daowen.com)
2.手术禁忌证 从内镜手术的特点考虑,严重的脊柱侧凸畸形,曾接受过开胸手术或患过肺炎、脓胸等所导致的轻度或中度胸膜粘连是胸腔镜手术的相对禁忌证。这些疾病或是用VATS处理较困难,或是影响手术的视野。
严重而广泛的胸膜粘连、严重或急性呼吸功能不良、被动压力通气时气道高压、对侧肺缺如或发育不全而不能接受单肺通气者则被视为绝对禁忌证。
除此以外,VATS的禁忌证还应包括那些标准的开胸手术的禁忌证,但由于内镜手术创伤小,对胸壁的肌肉和其他组织破坏较少,与传统开胸术相比其潜在的适应人群可能更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