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搏骤停及心肺复苏原则
心肺复苏是通过对心搏呼吸骤停的快速识别和积极抢救,人工重建自主呼吸与循环。目前认为在心搏停止后4 min内给予基本生命支持,在8 min内给予高级生命支持可获得较高的复苏成功率。
(一)基本生命支持(BLS)
快速识别患者是否呼吸,心搏停止,包括呼吸,意识,反应及大动脉的搏动是否消失。
1.开放气道 呼吸停止后,将下颌向前推动,使抬高舌体离开喉头和咽部而开放气道。如有口腔内异物或呕吐物应立即清除。
2.人工呼吸支持 口对口人工呼吸采用仰头-抬颌法开通气道,按10~12/min的频率行呼吸支持,如口腔不能打开,也可行口对鼻呼吸,人工呼吸时应采用纱布隔离,可避免疾病传染。
3.循环支持 一旦确诊心搏骤停,立即尝试捶击复律,即从20~25 cm高度向胸骨中下1/3交界处捶击1~2次。如无效予胸外按压,手臂伸直,按压幅度应在3~5 cm,按压后放手充分,按压与放松时间比为1∶1。频率为100/min,按压有效的指标:可扪及大动脉搏动,血压维持在60 mmHg以上。两人进行心肺复苏时应每15次胸外按压予1次通气,单人心肺复苏时按压30次给予连续两次通气,每次吹气应持续2 s以上。
4.电除颤 心搏停止病人中,80%为室颤,尽早除颤恢复有效心律是复苏成功至关重要的一部分。推荐的除颤电量第1次200 J,第2次200~300 J,第3次360 J。初始1~2次放电失败提示预后不良,但不应放弃复苏的努力。
(二)高级生命支持(ACLS)(https://www.daowen.com)
包括用附属器械和特殊技术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通气和循环,心电监测,建立和维持静脉通路,尽快针对心搏骤停的原发病治疗。
1.气管插管和辅助通气 气管内插管是建立人工通气的最好方法。插管后以人工气囊挤压或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通气频率12~15/min。
2.复苏药物的应用
(1)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作用于α和β受体,导致外周血管收缩,提高主动脉压和冠脉灌注压,增加心脏和大脑的血供,并可使细颤波转为粗颤波,有利于电转复成功。常用量为每次1 mg,3~5 min重复1次,如效果不佳也可提升给药即1 mg-3 mg-5 mg,大剂量时可达0.1 mg/kg。
(2)抗心律失常药物:利多卡因是在电除颤治疗顽固性室颤后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室速的首选药物,首次负荷剂量为1 mg/kg,此后给予2~4 mg/min持续静脉滴注,乙胺碘呋酮适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可采用150 mg静脉注射。
(3)碳酸氢钠:可纠正心搏骤停引起的酸中毒,尤为电除颤难以复律的病人,碳酸氢钠剂量为1 mmol/kg。但应注意监测动脉血pH,氧分压及二氧化碳分压。
(4)心肺复苏成功后要维持有效的循环和呼吸功能,预防再次心搏骤停,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防治脑水肿,急性肾衰竭和继发感染,留置胃管并尽早应用胃肠外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