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处理与并发症防治

四、术后处理与并发症防治

(一)术后处理

1.常规抗生素治疗3~5 d。

2.术后即可在床上行股四头肌及膝关节功能锻炼,软组织损伤修复后可扶双拐行走,稳定骨折可完全负重,不稳定骨折早期只能部分负重,待6周后再完全负重,关节内粉碎性骨折不要急于负重。在治疗期间膝关节活动范围达90°即可,不足的部分在拆除骨外固定器后通过积极的功能锻炼,即可恢复到正常,所以,在骨外固定器治疗期间不要强求使关节功能达到正常,因为过度地活动关节可因软组织牵拉滑动增加针孔感染的机会,或导致髁部钢针的松动使固定失效。

3.超关节固定时,当骨折有纤维骨痂或膝关节创伤修复后就须将超关节固定的部位拆除,恢复到股骨远端三角式骨外固定器的状态,并开始关节功能锻炼。

4.为尽早恢复关节功能,必要时可在术后就结合关节功能康复机(CPM)行功能锻炼,但中后期仍要靠自主锻炼。若骨折复位不良或因骨折严重粉碎,关节面不平整时,早期可应用滑动牵引并结合CPM机进行关节磨造塑形训练。

5.骨折愈合后按原则逐步拆除外固定器。(https://www.daowen.com)

(二)并发症防治

1.关节僵硬。由于关节功能锻炼和活动接头调节不当所致。固定后应按要求功能锻炼;在后期适时改变活动接头位置,扩大关节活动范围。

2.血管神经损伤是操作失误引起,注意解剖关系和正确使用限位器。

3.针孔感染的预防与常规方法无异。

(杨华清 夏和桃 姜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