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五、结语

对于实质性相似标准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除了考虑以上实质性的标准外,对于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过程、选定的方式、认定与否理由的说明也应予以重视。不能因其认定具有模糊性故意避而不谈。将过程和理由充分的展示,既能增强当事人服判的概率,同时也可以使实质性相似规则在刑事司法中得到更充分的讨论,对于后续同类型案件的裁判也更具有参考的价值,由此使得此规则在司法实践的应用中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编辑:蒋太珂)

【注释】

[1]孙宇,男,安徽利辛人,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法、刑事诉讼法。

[2]吴汉东:《论“实质性相似+接触”的侵权认定规则》,载《法学》2015年第8期,第63页。

[3]李国泉、寿仲良、董文涛:《实质性相似加接触的侵权标准判断》,载《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16期,第38-39页。

[4]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6民终2780号民事判决书。

[5]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20)浙0502民初1510号民事判决书。

[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终1594号民事判决书。

[7]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刑初1687号刑事判决书。

[8]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1刑初322号刑事判决书。

[9]如(2021)沪03刑终57号刑事判决书,法院以经中国版权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查扣的玩具形象与对应权利人的玩具形象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来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构成。但其鉴定过程为通过轮廓比对,叠化测试、判断比对,双方作品的整体轮廓、造型、配色、细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观感相同,从而得出双方作品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的结论,实际上是运用了“整体观感”法进行的实质性相似的判断。

[10]周光权:《法秩序统一原理的实践展开》,载《法治社会》2021年第4期,第12页。

[11]王昭武:《法秩序统一性视野下违法判断的相对性》,载《中外法学》2015年第1期,第182页。(https://www.daowen.com)

[12]沈忆佳:《网文时代侵犯著作权犯罪中“实质性相似”的判定研究》,载《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15卷,第173页。

[13]如“琼瑶诉于正案”中,裁判最终认定于正侵犯了琼瑶的享有著作权的改编权。

[14]冯颢宁:《论版权法中实质性相似认定标准的选择》,载《中国版权》2016年第6期,第77页;孙松:《论著作权实质性相似规则的司法适用》,载《中国版权》2016年第1期,第62页。

[15]巢玉龙:《纯艺术品侵犯改编权认定之困境及其突破》,载《科技与法律》2016年第3期,第546页。

[16]参见《刑事审判参考》2014年第1集(总第96集)942号案例,载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ht-tp://www.shcipp.gov.cn/shzcw/gweb/xxnr_view.jsp?pa=aaWQ9M jczNTEzJnhoPTEmdHlw ZT0xz,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5月22日。

[17]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3)徐刑(知)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

[18]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09期(总第167期)公报案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6ac9047084c03e4d9470b06b6b4e70.htm l,最后访问日期2022年5月22日。

[1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刑终第105号刑事裁定书。

[2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2号裁定书。

[21]梁志文:《版权法上实质性相似的判断》,载《法学家》,2015年第6期,第43页。

[22]霍文良、冯兆蕙:《侵犯著作权罪之复制发行的司法认定》,载《知识产权》2017年第10期,第57页。

[23]杨雄文、王沁荷:《美术作品的表达及其实质相似的认定》,载《知识产权》2016年第1期,第49页。

[2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5)浦民三(知)初字第1896号民事判决书。

[25]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