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有社会目的

(一)法律具有社会目的

法律是一种工具。[11]为实现社会目的而设计生成,同时法律的这一目标也当然成了法律体系的核心。[12]法律的社会目的建立了法律体系,发展了法律体系,[13]诠释了法律体系。我关注到案例中所写:“法律是一种社会工具。法律概念的创制都服务于社会目的。法律概念也被理解为是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它展现了价值和利益冲突之间的平衡。”[14]米莎尔(M ishael Cheshin)法官也在同一案件中阐明了相似的立场:“法律的目的并非现于文本自身。它是一种可以达成与法律无关的目的的一种工具:寻求真理、伸张正义、寻求社会及经济发展。‘法的实施’(M icha 7,8)即是‘通过法律伸张正义’。”

对于法律是否具有社会目的也存在不同的观点。[15]有观点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也有观点从功利主义理论出发,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尽可能高效地实现最大限度的财富化。[16]还有观点着重从历史[17]社会学的角度进行考量。虽然每一种观点或理论都能被接受,但是没有一种观点能够囊括法律的目的。笔者采取折中主义的态度[18]人类丰富的经验意味着无法将法律的社会目的局限于某一种理论。在我看来,自然主义者、实证主义者、现实主义者、新自由主义者以及拥簇历史论或社会论的学者的理论都能反映人类经验所带来的财富。各理论都暗含真理。对于这些理论笔者都加以赞同,只要我能够始终维护平衡不同世界观这一需求。就我而言,没有哪一种理论可以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法。唯有借鉴其他理论,才能在各理论之间找到平衡。没有一套理论可以独善其身。笔者认同帕特森(Patterson)的观点:“我个人哲学上对法律采取折中的态度是因为每一套理论都展现出多条不言自明的原理,我无法从整体上驳斥任意一套理论。[19](https://www.daowen.com)

法律旨在保障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生活,因此法律包含秩序及安全。创制法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平等和公正,因此法律也包含公平正义和道德伦理。法律的历史演进也是寻求个人和企业之间矛盾关系的平衡,维护社会架构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矛盾关系平衡的路径。笔者在进行多元化的研究的过程中感受到理论界在如何看待上述目的的重要性上存在分歧。在我对容忍限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如果要确定上述目的的重要性程度,必须对公众的社会观进行考察,包括大部分公众及少部分公众。容忍需有限度,方能维持有秩序的社会生活。容忍限度的设定需要运用自由心证,当然其过程受到限制。法律解释使得法律文本能够达成最佳的自我实现;[20]法律解释也力图确立不同因素之间矛盾关系的平衡点,在使社会立足的同时也使公民同样达成最佳的自我实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