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解释和语义
理解、严格意义上的解释以及建构三者之间的区分立基于解释性推理中所使用基础(ground)的类型和用途,即自主理解中不考虑任何有意识的基础、严格意义上的解释中只考虑语言—语用基础(linguistic-pragmatic grounds),以及建构中所使用的言外基础(extralinguistic grounds)。
民法法系中常常使用的另一种分类方式则侧重于解∙释∙结∙果∙,更准确地说是解释结果与被解释文本的语义之间的关系,因其是语言规则的结果。相应地,它区分了三种意义归属:(1)陈述性解释,其根据语义规则和普遍认同的预设,将最直接和最似真的意义赋予被解释之表述;(2)扩张性或限制性解释,其偏离陈述性意义,但仍符合语言惯例;(3)类推或限缩(例外)。当法律规范范围的扩张或限制不符合通常的语言惯例时,它们得以发挥作用(见图1.2)。在刑法中,扩张解释和类推的区分尤其重要,刑法中禁止使用类推。

图1.2 解释的范围(https://www.daowen.com)
以“禁止车辆进入公园”的规则为例,我们会说,将这一规则适用于所有能够搭载成年人的机动车辆的解释可被视为是陈述性的。一个包含禁止单车进入的解释可被视为是扩张性的,而一个不包含禁止电力轮滑车进入的解释可被视为是限制性的。最后,一个包含禁止独轮手推车进入的解释可被视为一种类推,而一个不包含禁止高尔夫球车进入的解释可以被视为一种限缩。
作为区分扩张性解释和类推的实例,我们来看一个未经授权的软件复制问题,它本该在意大利的一项(1983年的)新法颁布之前就得到解决。意大利法官参照了未经授权复制文学作品的条款来处理该问题,该条款规定了民事赔偿和刑事制裁。他们对未经授权的软件复制适用民事赔偿,将其类比为未经授权的文学作品复制。但是他们并没有适用刑事制裁,因为他们认为“文学作品”一词不能被解释为包括软件,即便是根据最具扩张性的解释。
在另一个意大利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区分类推与扩张性解释的困难。案涉无线电台(梵蒂冈电台)发射强烈的电磁波,据称对附近的居民造成妨害和伤害。法官们对电台经理们发出了(轻微的)刑事制裁,通过扩张适用(尽管依其评估,无须类推)一项因“投掷物(throw things)”而造成伤害和妨害的刑事禁令:他们认为可将无线电波看作一种“物”,而将发射无线电波看作是“投掷”这类“物”的一种方式。这究竟是一种扩张性解释还是一种乔装的类推,我们在这里无法回答(而且很可能无法找到无可争议的答案)。
作为超出最具限制性语言解释的限缩的实例,我们再来看“圣三一案”,在目的论解释下,美国最高法院从“任何种类的劳动力或服务”这一表述的范围中排除了“牧师的服务”,而后者似乎无疑应包含在该短语的语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