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互替性法律解释目标的交际意义和法律意义

(二)作为互替性法律解释目标的交际意义和法律意义

如果法院超出上述的一般意义,并寻求一项规定所表达的意义,它应当选择某种角度来确定。法院可以将视角转向读者,试图确定文本读者对于交际意义的理解,这可以理解为具备相应能力的读者会很合理地认为文本作者[49]在特定交际语境中使用特定语言载体所欲表达的含义。[50]或者,法院可以将视角转向作者,试图确定文本中语言生成的交际意义,这可以理解为立法机构在特定交际语境中使用特定语言载体所要表达的含义。[51]可以想象,哪些意义来源有助于确定构成问题所设定的标准,这个证据问题可能会因法院选择的方向而有所不同。[52](https://www.daowen.com)

无论其框架如何,一项规定的交际意义通常不足以决定法院的最终解释。例如,文本语言的交际意义可能由于某种原因在法律上是不可接受的,譬如会引起严重的宪法问题或导致荒谬的结论。[53]在此情况下,法院的解释是基于反映规范性法律责任的原则,而非语言的生成或理解。[54]所以,法院对该规定的法律意义作出确定,可以理解为一名具备相应能力的法官依照该规定的一般意义或交际意义赋予其含义,并根据特定的法律问题进行修改。[55]